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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回复:北京朋悦行房产公司黑中介态度恶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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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5网上投诉中心 www.zg12315.org.cn
2009-1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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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投诉单位:北京朋悦行房产公司
您好! 我叫邵冰,女,82年生,籍贯黑龙江省宁安市,我的室友叫啜玉颖,女,82年生,秦皇岛人。我们于今年8月9日与北京朋悦行房产公司签订承租海淀区新兴家园1905室主卧协议,每月租金1200元,押一付三,首次需要在2个月后支付下一季度房费,也就是,我们需要在10月5日再支付3600元,相当于2个月的房租(2400元)被压在了房产公司。均有收据。 由于今年国家规定,十一放8天长假,我和室友家均在外地,十一期间,我回老家,我的室友在上海旅游,于是,所以我们只能尽快回京,于10月8日上午11点左右,就赶去朋悦行万寿路的办公室支付下一季度房租(今年十一国家规定,9日才正式开始上班,我们已经尽力提前1天)。 但是,我们真的没有想到,第一次缴纳下一季度的房租时,双方就出现了问题,朋悦行称其会计5日就上班了,为什么你们不来交房租? 我们解释我们并没有要故意拖延房租,也没有拒付房租,(况且还有2个月的房租在朋悦行押着)实在是正赶上国庆60周年放长假,期间我们都不在京,(如需证据,我们可以提供,表明两人均不在京。)且朋悦行拒绝提供单位卡号以便打款,称我们必须到朋悦行位于北京万寿路的公司办公点缴纳现金。 于是,他们要求我们需先缴纳滞纳金,才有资格缴费继续入住。10月5日至8日,国庆期间的3天假期,朋悦行要求我们多支付2160元滞纳金(按每日按1季度房租的20%计,即每日多交:1200*3*20%=720元)。 国家规定节假日,租金是可以顺延的,且合同条款里滞纳金要求过高,实属霸王条款。我们双方协商未果,且朋悦行工作人员态度十分强硬,我们提出退租,他们说那按照合同规定,如果我们不缴纳合同规定的滞纳金,便属于毁约方,要扣下压在公司的2个月房租,并要求我们在1点之前必须退房! 于是这样,他们派3人,男,到我们的租处监督我们搬家,并说他们有权利把我们的东西扔出去,换锁。 监督我们收拾东西时,3人其中一人,姓罗,要求让我们给他看合同,我们一时没有找到,没给他,接着他又私下对我们说:“要不看你们小姑娘也挺可怜的,就交1500吧。” 我们感到继续和这样的中介公司签约共处实在不踏实,便拒绝了。 他见我们拒绝,便叫另一小业务员,姓谷,男,通知我们要缴纳从10月5日至8日的三天的房租,即120元。我们交纳后,索要收据,遭拒绝。 我们所缴纳的1年的有线电视费(216元)1年的卫生费(168元)他们表示,不予退还。其中有线我们只看了约1至1个半月,前期他们没有安装有线,电视一直没有清楚信号,卫生费,我们只住了2个月。 当初入住时,按照新兴年代物业要求,我们集体办理了出入证,押金100元,中介押着收据,所以我们退房当天要求退还100元押金,谷业务员骗我们说他给我们退,然后次日给我们打到卡上。次日我们没见钱到账,打电话问他,他却又说让我们俩拿当初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及各款项收据来换!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利,没有同意,至今,也没有退还100元出入证押金。 结果我们损失了: 有线电视费+卫生费:384元(仅仅使用2个月)有收据押金:1200元。有收据一个月房租:1200元。有收据出门证费:100元。无收据,但当初在物业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。可表明我们办理过出入证。 钱数虽不多,但是整个过程,朋悦行从刁经理,到业务经理的蛮横态度,另人无法接受,我们2个女孩当日带着行李,无落脚之处,不敢跟家里人说,心理压力极大。又不愿与他们妥协续约。所以,我们想寻求帮助,我们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及房屋一个月租金、有线及卫生费按照已发生费用缴纳、出入证押金100。并为其恶劣态度及欺瞒、违规行为口头道歉! 315一向保护消费者权益,也是我们弱势团体的保护组织。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得到重视,协助解决。 邵 冰 15811013091 啜玉颖13810361772
315网上投诉中心回复:
近日,本单位接到消费者的反馈称:“被投诉的北京朋悦行房产公司主动与我联系,协商解决问题并道歉,双方最终达成解决意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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